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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白准确地提出“深化农文旅融合,培育乡村新业态”。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已连续13年聚焦“三农”工作,今年也再次为文旅赋能乡村振兴工作指明了方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更将其列为“十四五”收官之年的核心任务,足见其战略重要性。如今,农文旅融合模式已成为激活乡村资源、重构乡村价值的关键路径。
从区域发展的策略层面来看,申报国家级品牌不仅是推动区域经济崛起的强劲引擎,更是地方经济高水平发展的“金字招牌”,成为衡量地区经济活力的关键指标。要提高项目申报效率,需精准把握当下农文旅领域的核心扶持政策,提前洞悉申报动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筛选适配项目,提前启动谋划筹备工作。巅峰智业精选14个重点支持的农文旅相关项目申报创建指引,供各地政府参考借鉴,抢抓政策机遇,详细的细节内容请以当年官方文件发布为准。
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通知》,具体申报条件参照2023年农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要求,主要为:
1.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显著,原则上数量为1-2个(明确到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产业的具体品种类别),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50%以上,突出其产业融合、农户带动、技术集成等功能作用,打造现代农业建设样板区和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
2. 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以制定产业园专项规划,形成园村一体、产村融合的格局。
3. 建设水平区域领先,高标准农田占比较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本省中等水准,现代要素集聚能力强,生产经营体系完善。
4. 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
5. 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中等水准的30%。
同时,要逐步突出“抓主抓重”、“联农带农”:一是重点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二是夯实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三是强化农业科学技术和装备支撑;四是统筹推进乡村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农民增收。
(一)主导产业。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自上而下确定、自下而上申报”的要求,由省级确定拟申报产业集群的主导产业及主要建设方向。结合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工作,考虑全省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区域布局、产业基础、综合竞争力等因素,2024年拟组织创建陕南食用菌、陕北小杂粮两大产业集群。
(二)申报主体。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食用菌或小杂粮应是申报县级政府确定发展的重点产业,已经出台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或被列入县级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产业基础较好,种(养)规模大,已初步形成集中连片发展格局,其中,小杂粮种植培养面积不低于3万亩、产量不低于0.3万吨,食用菌总栽培量不低于1000万袋、产量不低于1.5万吨;产业用地有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地符合计划要求,加工业设施用地应符合有关环评要求;有较强的加工转化能力,建设区域内拟申报产业的全产业链总产值原则上达到2亿元以上,并具有较大的发展的潜在能力;产业经营主体活跃,有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带动或较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度参与。
(三)申报数量。依照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对项目县数量要求,结合食用菌、小杂粮产业集群规划空间布局和建设方向要求,综合全产业链建设重点县区分布及各市县产业发展实际,指标分配如下:食用菌产业,汉中、安康可各申报3个县(市、区),商洛可申报4个县(市、区);小杂粮产业,延安可申报4个县(市、区),榆林市可申报7个县(市、区)。
(四)承担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与产业集群建设相关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一)政府格外的重视。县镇两级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布局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制定了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中长期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
(二)主导产业基础良好。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适当兼顾其他优势特色农产品,主导产业优势显著,产业规模较大。镇域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原脱贫县可放宽为0.3亿元以上)。申报时,要将培育的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地将粮食、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不得将休闲农业作为主导产业。
(三)融合发展初见成效。围绕主导产业初步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1.6∶1以上(原脱贫县不作要求)。
(四)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镇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产业用地要有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地符合计划要求,加工业设施用地应符合有关环评要求。
(五)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建立。项目建设主体要落实到具体单位,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村集体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联农带农,效果可量化,有明确指向。
(一)体现中华优秀农耕文化发展历史和思想智慧。传承历史至少100年,对重要农业物种起源传播、重大农耕技术和制度创新推广具备极其重大价值,彰显中华民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智慧和价值追求。
(二)活态传承的农耕技术知识体系。保有系统性的良种育种、病虫草害防控、资源集约和循环利用、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调节等传统农耕技术和知识,被当地农民普遍掌握并应用于农业生产实践。
(三)以农耕为基础的传统乡土文化。围绕传统农业产业形成的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乡土文化,融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蕴含丰富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具有符合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文化审美特征的农业景观,反映当地传统特色。
(四)明确的核心保护要素和核心保护区域。核心保护要素包括农业物种、生产方式、农业景观、宅院村落、节庆活动、乡风民俗、祖传家训等多个角度,并具有内在关联性;核心保护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不仅包括农业生产系统,也包括农民生活、乡土文化、乡村生态。
(五)特色鲜明的传统农业产业。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具有较强的生产功能和发展的潜在能力,对当地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六)可持续的保护传承社会基础。当地群众对相关传统农业系统的认知度、参与度较高,具有较强的价值认同和保护意识,支持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自觉履行保护传承义务。有本土化技术支撑力量、农耕文化传承人群体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保护传承工作。
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在发展提升乡村休闲产业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业优势鲜明。自然风貌、生态环境、乡土文化等乡村休闲旅游资源丰富,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突出。农家乐、乡村民宿、生态康养、农业观光等业态类型多样,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研学实践等经营项目多元。休闲农业与乡村重点产业、特色农业结合紧密,乡土资源充分开发,联农带农作用突出,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有力,乡村休闲旅游已成为当地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
(三)乡风民俗良好。村规民约有效执行,村民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安居乐业。移风易俗成效明显,民俗文化得以传承,家风优良、民风淳朴、孝悌和睦、守望相助。富有农耕农趣农味、体现和谐和顺和美的乡村文化产品丰富。乡村治理有效、和谐有序,近3年无群体性、恶性治安案件等情况出现,无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
(四)品牌效应明显。村域内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获得省级美丽休闲乡村、农家乐特色村等荣誉,建设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劳动实践基地或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励和荣誉称号的村可优先推荐。
其中,农家乐特色村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村内以经营农家乐为主,开办农家乐数量达到5家以上。二是村内主要经营乡土美食、农事体验、民俗文化、特色民宿等体现农家生活特色的项目。三是农民通过直接兴办农家乐,增加经营性收入效果明显。
一是具有世界知名自然文化资源。县域范围内拥有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稀缺资源。
二是具有全国独特自然文化资源。县域范围内拥有全国独特的山川河流、森林草木、美丽田园、草原湿地等别具一格地质地貌;或具有独特气候、冰雪天地、阳光沙滩等鲜明气象物候特征;或具有农耕文化、古老传说、古建遗存、传统技艺和戏剧曲艺等民族民俗风情。
三是具有区域鲜明自然文化资源。县域范围内拥有临近著名景点、名胜风景区、交通物流节点、城乡连绵带等良好区位;或有着非常丰富乡土文化、多样农耕体验、精彩农业节庆、优秀旅居场所,围绕特色资源开发形成“乡字号”、“土字号”等乡村休闲旅游产品。
2.设施条件良好。一是基础设施完备。二是融入现代元素。三是村容村貌整洁。
3.产业发展领先。一是产业初具规模。二是业态丰富活跃。三是拓展多种功能。四是富民兴农明显。
4.组织保障有力。一是规划布局合理。已制定县域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发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准确,布局结构符合常理,体现乡村特色。发展规划与县域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美丽乡村规划等多规合一、紧密衔接。休闲农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形成产园融合、产村融合、产镇融合和产城融合格局。二是政策体系完善。三是管理制度健全。
1.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国有农(林)场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和改革试验方案。
2.省级主管部门征求试验任务涉及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对申报材料来审核,并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送农业农村部。报送材料包括地方申请文件、改革试验方案和省级审核意见。
3.农业农村部商成员单位提出初步意见,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议并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批复试验区和试验任务。
重点征集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下同)、家庭农场提升生产经营水平、服务带动小农户发展的经验做法。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主题:
一是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章程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利益分配,强化与成员的利益联结;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亮码经营,应用信息化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二是联合合作。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单体农民合作社依法成立联合社,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
三是助力稳粮扩油。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提升技术集成,推广应用当地主推品种和技术模式,推动试验示范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提升粮油作物单产水平。
四是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促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乡村休闲旅游、农产品质量认证等,延伸产业链条、培育农业品牌、提升综合效益。
重点征集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验做法。地方推荐的案例以县级为主,也可拓展至地市级,做法具有一定创新性、可操作性。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主题:
一是强化培育发展。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与合作,支持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单产水平,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二是强化规范建设。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提升信息化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加强登记管理和年报公示,建立畅通便利的市场退出机制。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涉农项目,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关税收、用电优惠政策,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服务,扩大保险支持范围,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用地需求。
四是强化指导服务。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创新辅导服务工作机制,强化精准服务,丰富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公共服务供给,满足主体发展共性需求。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
(一)主题聚焦,情况真实。案例要聚焦解决农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小切口,明显问题导向。提炼出的案例应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创新举措等内容,要文字准确、数据可靠,避免泛泛而谈、面面俱到。申报主体对案例真实性负责。
(二)内容鲜活有实效,代表性较强。案例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普遍意义,能够反映在不一样的区域、不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水平下,发展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做法、模式和路径。
(三)服务效果好,群众认可度高。案例涉及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设施等已持续开放或运营1年以上,且服务覆盖达到一些范围、服务效果得到群众普遍认可。推荐案例地区近1年内在意识形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公共服务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基于九个关键领域做评估,包括文化与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的推广与保护、经济可持续性、社会可持续性、环境可持续性、旅游发展与价值链整合、旅游治理与优先地位、基础设施与连通性以及健康、安全与安保等。
围绕“规划好、建设好、环境好、经营好、乡风好、宜居宜业”的目标,积极探索财政支持和美乡村建设有效途径,中央奖补资金共2亿元。按照两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中央财政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启动试点实施定额补助。
(二)实施主体:县级行业部门、镇级人民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村集体、企业/合作社等
在全国遴选一批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旅游服务产品特色鲜明、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旅游配套服务完善、村容村貌美好宜居、乡风淳朴风俗文明,带动村民致富效果良好,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村镇,建设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充分的发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优化乡村旅游服务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乡村旅游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层次地融合,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以行政村为单位, 自下而上、自愿申报。各地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合乎条件村庄的申报材料, 按程序报送至省级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查和实地核查, 在不突破各省份分配名额的基础上, 择优确定美丽宜居村庄推荐名单, 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村庄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以两部门名义联合报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材料包括美丽宜居村庄申报表(附件1) 、创建示范说明材料PPT, 有条件的可提供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资料。
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优化乡村旅游服务产品结构,丰富产品供给,推出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打造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公布一批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
乡村旅游集聚区是指乡村旅游产业资本要素高度集中的特定地理区域。打造好乡村旅游集聚区是助力区域旅游高水平发展的重要一环。通过统一规划,统筹和整体推进区域乡村旅游道路、停车场、厕所、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使重点县、重点村镇和重点园区成为全国乡村旅游集聚发展的典范,打造以乡村旅游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典型案例和示范标杆。
在农文旅融合的落地实践中,巅峰智业持续建设运营“广东灯舞连平乡村振兴示范带”,举办多场露营音乐集市嘉年华,吸引游客上万人,成为广东省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十佳案例;持续规划建设运营“东江画廊乡村振兴示范带”,举办农文旅招商推介会,促进14个项目集中签约,总投资金额约5.03亿元;投资运营的“东江画廊自然里营地”出场即网红,引领打卡热潮。广东阳东山海渔韵、广东阳西中国蚝乡等多条乡村振兴示范带也都取得了可喜成绩。
编制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世界佤乡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规划立足佤乡原生多样的自然资源,以集中“打包”的形式,将沧源崖画、原始天坑群、天然国画长廊、司岗里溶洞、独具风情的民族村落等农业农村和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和包装,打造一个集自然景观、田园风光、民族文化、乡愁乡韵为一体,以旅游带动一二产融合发展的云南边境乡村振兴示范标杆。编制的北京《昌平区昌金路农文旅融合提升策划》,充分的发挥“昌平草莓”“昌平苹果”两大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优势,打造出创新标杆,构建了区域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带!
巅峰智业在全国工商联社会服务部指导、全联旅游业商会主导下,主编了《乡村振兴背景下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乡村旅游的实践探索和政策建议》报告,从民营公司参与乡村旅游的现状入手,总结了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乡村旅游的常见模式,并提出推动民营公司参与乡村旅游的政策及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