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迪智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迪智驱”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详细情况如下:一、保荐人核查工作保荐人通过下述措施,从企业内部控制的环境、业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会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1、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查阅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及内部审计资料等;2、对公司信息公开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阅;3、关注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抽查会计凭证并审阅银行对账单;4、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沟通交流;5、审阅公司出具的评价报告。
2.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依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依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6.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瑞迪佳源机械有限公司、眉山市瑞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J.M.S.EuropeB.V.。
7.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指标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体业务和事项包括:战略管理、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内部审计、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研发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披露、对子公司的管理等。
8.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最重要的包含: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披露、对子公司管理等。
9.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0.(二)内部控制环境1、战略管理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卢晓蓉女士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的策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1.公司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发展方向,并据此制定年度工作规划,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
12.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熟悉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及经营运作特点,有着非常强的市场敏感性和综合判断能力,能够充分了解国家宏观政策走向及国内外经济、行业发展趋势。
13.2、治理结构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遵循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配套议事规则及制度。
15.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资本预算;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
16.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能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为公司执行机构,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其职权包括: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成员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议,行使董事的权利、承担董事的义务和责任。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能够依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构,其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做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与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可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做监督、检查。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权责明确、相互独立、相互制衡、运作规范。
3、组织机构公司设有总裁办、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精机装备事业部、机电事业部、精密减速机事业部、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等职能部门。
公司员工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遵照公司制定的各项业务流程运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4、企业文化公司牢记使命“持续创新,促进世界变得更好”,将“成为全世界客户首选品牌”作为企业愿景,树立“开放、品质、价值”的核心价值观。
公司十分重视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协作共赢、追求卓越、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情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线、人力资源公司制定了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内容涉及员工聘用、培训、薪酬与绩效、选拔培养、员工福利等。
同时,公司很看重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
公司还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其工作岗位,不断的提高人力资源对企业战略的支持力。
6、信息系统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相应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专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可以有明显效果地地履行赋予的职责。
7、内部审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负责对审计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且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要求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范围、频率。
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重大事项及别的业务环节进行审计和例行检查,控制和防范风险。
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审计部以及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治理结构,促进和保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8、资金活动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财务审批权限管理制度》、《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承兑汇票管理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财务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等资金活动内控制度,明确了公司资金管理和结算要求,加强资金业务管理和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在筹融资管理方面,依据公司发展的策略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地设计筹融资计划和方案,保证公司资金在能够维持日常运营需求的同时减少资金成本和降低偿债风险。
公司现金日清月结,银行存款每月对账,实行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票据的保管和印章保管的分离控制,有效地防范了资金使用风险。
在账户管理方面,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注销、使用均经过严格和完备的审批手续,确保了银行账户的安全管理。
9、采购业务公司成立了完整的采购体系,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财务审批权限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在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核准、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
公司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附上各供应商报价单,根据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至有相应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根据《合同管理制度》订立采购合同。
对需要验收的物资,由使用部门的相应人员进行检测验证,对检验合格的物料,由仓库人员进行核对,点收物料,录入系统。
采购付款实行申请付款制,付款单上有各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经批准后方可支付。
10、销售业务公司制定了《市场经营制度》、《销售价格管理制度》、《客户账期管理制度》等,对销售岗位设置与分工、产品报价、销售合同的订立与审批、销售与收款管理、应收账款对账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并进行有关的会计记录,确保了销售业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财务管理中心对货款回收情况做监控,定期向营销中心提供应收账款明细,由营销中心负责催收货款,并将销售货款回收情况与销售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相联系。
11、生产管理公司制定了《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委托加工管理制度》、《生产跟单管理制度》等,规范了生产计划编制、原材料领用、生产执行、生产设备维护等相关业务流程,确保生产制造计划按规定程序执行,并得到适当的授权审批,符合公司的实际产能和发展需求,有效控制了公司产品质量,提高了产品的合格率。
12、研发管理公司鼓励自主创新,重视产品研究,专门设有研发中心负责产品研发。
公司制定了《研发管理制度》,对研发项目的项目计划、立项评审、研发过程、研发费用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研发项目从项目立项、研发过程管理、项目结题全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13、资产管理在存货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盘点管理制度》等,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规范存货的领用、库存保管操作流程和管理行为,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有效地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的各种差错和舞弊。
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取得和验收、保管及处置和转移、会计记录、内部监督检查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固定资产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款项必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手续齐备的情况下才能支付。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和报失须根据金额逐级报财务负责人、分管总裁签字审核,对于未到年限即行报废的固定资产,须实地查验并分析原因。
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非货币性资产的管理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降低非货币性资产管理风险,防止公司非货币性资产流失,提高非货币性资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14、质量管理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ISO14001与IATF16949标准的要求做规范的质量管理。
公司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客户投诉管理制度》,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原辅料、半成品以及成品的质量检查、检验以及质量管理,严格按要求控制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质量。
15、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公司依照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申请、审批、监督等业务流程。
16、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相关法规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管理、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均严格履行申请及审批手续。
17、财务报告公司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工作说明书,并配备了足够的专职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
18、信息公开披露公司成立了《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对信息公开披露工作的管理、信息公开披露人员、信息公开披露文件、披露程序、信息报告、档案管理、保密制度、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通过分级审批控制保证各类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外部信息使用者传递。
19、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成立了《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子公司股东会及委派或提名子公司董事、监事等对控股子公司实行控制管理,将经营与投资决策、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并且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A.重大缺陷认定标准: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表出现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的,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真实性的舞弊行为,并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对公司对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B.重要缺陷认定标准:未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做出合理的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未对非常规或复杂交易进行相对有效控制;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及控制措施;未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进行控制。
C.一般缺陷认定标准: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影响财务报表线)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考指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错报金额占净资产额的比率比率>
4%4%≥比率>2%比率≤2%注:净资产额为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A.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公司决策程序不完善或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公司未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出现非正常重大变化;公司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控制系统性失效;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B.重要缺陷认定标准:公司民主决策程序不科学或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要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公司重要业务控制制度或控制活动存在缺陷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考指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占净资产额比率比率>2.5%2.5%≥比率>1%比率≤1%注:净资产额为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四)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觉得:瑞迪智驱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2024年度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黎ZHANGCHUNYI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一、保荐人核查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二)内部控制环境 1、战略管理 2、治理结构 3、组织机构 4、企业文化 5、人力资源 6、信息系统 7、内部审计 8、资金活动 9、采购业务 10、销售业务 11、生产管理 12、研发管理 13、资产管理 14、质量管理 15、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 16、募集资金管理 17、财务报告 18、信息披露 19、对子公司的管理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四)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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